【濰坊信用】訊 近日,據信用山東信息處罰欄目消息,煙臺千樂置業有限公司因稅收違法被罰7.180267萬元。
(圖源:信用山東)
據行政處罰書顯示,煙臺千樂置業有限公司未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143,605.34元,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煙臺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對該公司處以罰款7.180267萬元。
愛企查資料顯示,煙臺千樂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0日,注冊地位于芝罘區黃務街道辦事處駐地,法定代表人為孫恩樂。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建筑材料的銷售。對外投資1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