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政府采購監管網的行政處罰公布了一舊城改造串通投標的案例,值得各投標單位認真學習。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寶財購〔2022〕19號)
深圳市華茂清潔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茂公司”)參加了由寶安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組織的“航城街道清掃保潔及公廁管理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項目編號:BACG2019157493)的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
“航城街道清掃保潔及公廁管理服務”項目預算采購金額為45,950,715.41元,實際采購金額為42,743,791.32元。
經查,華茂公司在本項目的投標文件中,提交了法定代表人歐陽麗剛與項目經理肖德平于2019年4月至6月(投標前三個月)在華茂公司華容縣分公司繳納社保的記錄,但該二人在此期間與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另一投標人深圳市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合公司”)提交投標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劉長茂,同時均在聯合公司繳納社會保險。
本項目于2019年7月1日發布招標公告,華茂公司華容分公司成立時間為2019年7月5日,華茂公司法定代表人歐陽麗剛通過華茂公司華容分公司2019年7月5日向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站提出參保繳費申請,于2019年7月11日進行參保登記,并于當日補繳2019年1月至6月社保繳費;華茂公司在本項目投標文件中的項目經理肖德平通過華茂公司華容分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向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華容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站提出參保申請,于2019年7月11日進行參保登記,并于當日補繳2019年4月至6月社保費。之后,肖德平于2019年9月16日變更到深圳市新高度環保發展有限公司華容分公司并補繳2019年7月到9月社保繳費。
2019年7月2日(即招標公告發布后第二日),歐陽麗剛從聯合公司調入華茂公司繳納社保;同日,肖德平從聯合公司轉入華茂公司繳納社保,并于當天申請停交,又于2019年7月19日調入深圳市新高度環保發展有限公司參保繳納社保至今。
本項目于2019年7月17日開標,華茂公司與聯合公司上傳投標文件的時間為2019年7月17日。
“航城街道清掃保潔及公廁管理服務”項目預算采購金額為45,950,715.41元,實際采購金額為42,743,791.32元。
以上事實有本項目招標文件、華茂公司投標文件、聯合公司投標文件、詢問筆錄以及相關部門關于核實情況的復函等證據證明。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五)項和《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華茂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并移送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三十的罰款,即人民幣1,282,313.7元[42,743,791.32元×30‰=1,282,313.7元],大寫:壹佰貳拾捌萬貳仟叁佰壹拾叁元柒角];
二、取消參與本市政府采購的資格。
華茂公司應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入深圳市非稅收入罰款專戶(詳見附件《寶安區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逾期邀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