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為“魯(泰)煤安罰〔2022〕031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山東金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金陽煤礦共存在5項違法行為,比如主井罐籠罐道與罐耳之間間隙無檢查數據、礦井主井提升機備用鋼絲繩無檢測檢驗報告等,這些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據此,泰安市能源局決定對其罰款3.5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5月20日。
此外,在今年1月24日,該礦還因存在4項違法行為被泰安市能源局罰款2萬元。
山東金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介紹,公司注冊資本7580萬元,資產總額10.2億元,擁有員工1428人,下設金陽煤礦、宏達置業有限公司、安泰經貿有限公司、金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明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金陽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等多個子公司,以及60萬噸選煤廠一座。公司董事長為郝桂明。
集團產業涉及煤炭生產、房地產開發、熱電聯產、金融信貸、新型建材等多個領域,初步構建起多元化、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集團先后獲得“國家級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全國煤炭質量管理先進單位”“國家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山東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山東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