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信用】訊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4月28日,青島昌陽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高端裝備潤滑材料創新中心項目因未批先建,被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處以罰款630萬元。
文號“青環西罰字〔2022〕6號”行政處罰決定顯示,2021年4月4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執法人員段志剛、秦嶺現場檢查時發現,位于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望城街道辦事204路/街9號的青島昌陽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高端裝備潤滑材料創新中心項目,其廠區中試車間內已經安裝生產設備,現場未投入生產,現場未提供出該項目的相關環保手續。經現場詢問該公司現場負責人王棟,答復該公司高端裝備潤滑材料創新中心項目于2020年9月開始建設,于2021年9月開始安裝設備,開工建設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文件,該項目總投資額是18000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和《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魯環發〔2020〕1號)(一)建設項目管理類序號1關于“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依法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擅自開工建設,或者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重新審核同意,擅自開工建設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630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4月28日。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昌陽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為萊西市國有資產投資中心全資下屬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冊資本80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張鵬,注冊地位于青島市萊西市煙臺路96號。經營范圍包括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土地整治服務;建筑材料銷售。對外投資60家公司。